更新時間:2022年7月5日
根據《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暫時解除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2年4月28日中午12時起,全市暫時解除《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號)規定的每個工作日按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特別是重污染天氣應對需要,恢復時間另行通告。
也就是說唐山目前是不限行的,小編會持續關注限行相關消息,有新的消息出來小編會及時更新出來通知大家。
唐山作為北方一座重要的工業城市,這里的環境問題備受市民的矚目,特別是空氣質量,所以唐山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限制城市機動車的出行,這樣可以緩解交通壓力的同時也能降低空氣環境的污染,下面給大家分享2018年最新的唐山限行限號規定和通知。

為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改善空氣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市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自2018年4月9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圍
全市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內容
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按車牌尾號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禁行號碼與北京市保持一致。
2018年4月9日至7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別禁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2018年7月9日以后,禁行號碼與北京市同步輪換;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四、不受影響車輛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
(一)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按規定取得常規禁行區域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旅游攻略http://www.936579.cn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五、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執行相應的限行措施。
2018年4月8日
貨車限行規定
關于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8〕4號
為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唐山市建設生態唐山實現綠色發展工作方案》,決定在唐山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限號路段
一、以下區域范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大慶道(不含)—開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開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慶道(不含)合圍區域。

二、唐豐路(豐潤區物流大道—慶北道)每天6時至21時禁止大型載貨汽車、大型拖拉機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莊立交橋南頭—南湖大道)每天6時至22時禁止重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半掛牽引車通行。

四、以下區域范圍內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
①興源道(含)—友誼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興源道(含)合圍區域;
②新華道(含)—衛國路(含)—國防道(含)—學院路(含)—新華道(含)合圍區域;
③朝陽道(含)—龍澤路(含)—建華道(含)—翔云道(含)—華巖路(含)—朝陽道(含)合圍區域;
④煤醫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華巖路(含)—煤醫道(含)合圍區域;
⑤新華道(含)—車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華道(含)合圍區域;
⑥西窯道(含)—缸窯路(含)—建華道(含)—河東路(含)—西窯道(含)合圍區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鳳凰道(文化路—展覽館路)、新華道(站前路—濱河路)、建設路(龍華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華道—國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外,每天7時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小型載貨汽車通行:長寧道(站前路—建設路)、南湖大道(學院路—建設路)、火炬路(龍華道—龍富南道)。

七、國安街(學院路—衛國路)全天禁止各類載貨汽車通行。
八、以下區域范圍內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機通行:大慶道(含)—開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慶道(含)合圍區域。

九、本公告所稱大型載貨汽車,包括重型載貨汽車、中型載貨汽車、重型專項作業車、中型專項作業車、重型半掛牽引車、中型半掛牽引車。本公告所稱小型載貨汽車,包括輕型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輕型專項作業車、微型專項作業車。
十、使用用途為警車、消防車的載貨汽車在執行任務期間,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工程救險車在執行救險任務期間,清障車在對交通肇事車輛、違法停放車輛拖車作業期間,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在作業期間,準許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載貨汽車確需通行的,應確保安全技術性能和車容車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確保車輛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辦理并取得通行許可,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在市中心區部分道路實施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6〕6號)、《關于調整市中心區小型載貨汽車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8號)、《關于調整缸窯路、國安街載貨汽車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9號)和唐山市公安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唐豐路和環城南路貨車禁行范圍的通告》(2014年第1號)同時廢止。
2018年2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www.936579.cn/35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