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是世界上最知名的旅游度假勝地,這里每年都會接待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游客前來旅游觀光,泰國的風土人情和自然資源極其豐富,現在泰國曼谷育了新的規定,下面給大家分享最新的詳細消息。
作為一個外國人,進入泰國境內的24小時之內,你,或者你的房東,必須拿著自己的住址文件,到居住地轄區的移民局(沒有移民局的話就去警局)去上報自己的住址,如果你沒有執行,那么當你到移民局進行例行的90天報到之時,是否曾被處以罰款?
早在2017年年8月,我們泰國網便發表了一篇關于這一規定的報道——《入境泰國24小時內須到移民局報到,否則罰款?》,對這一許多人并不知曉的規定進行了回顧和評價。
這項規定,其實并不是新規,而是一條存在已久,卻沒有在泰國境內普遍實行的明文規定,截止2017年,我們已知這項規定在清邁得到了較為嚴格的執行。在外府(除曼谷之外的府省)部分地得到了執行。
但是在曼谷,這一規定長期被“雪藏”,多數人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曼谷移民局沒有切實的執行,也沒人受到實際的處罰,而現在,曼谷的外國人,也要成為這項規定的目標了。

從2018年年中開始,泰國移民局體系突然大范圍“收緊”外籍人員管理力度,在曼谷地區此前并沒有實際執行的“24小時報到制度”,也隨之在曼谷被“激活”。
那么,這個“24小時報到”,究竟是怎么個報到法呢?泰國政府頒布《泰國境內外籍人士居住地上報需知》,其中對此做出了這樣的介紹
根據1979年外籍人士入境法案第38條規定,若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接待任何被允許入境的外籍人士入住,該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須在24小時內到當地所在移民局上報,若當地沒有移民局,須到當地警察局上報。
若曼谷地區的民居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接待外籍人士入住,須到曼谷移民局上報。所有上報程序應按照規定操作。
接待外籍人士入住的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等填寫TM.30表格。若在曼谷,須到曼谷移民局第一分局(ImmigrationDivision1),若在外地外府,須到所在當地的移民局辦理。
移民局規定如下方案供有需要辦理者選擇,親自帶資料前往移民局辦理、授權給他人代為辦理、通過郵局寄件辦理或通過網絡在線辦理。
方法1:親自帶資料前往移民局辦理或授權給他人代為辦理
實際辦理人到指定服務窗口填寫TM.30表格辦理上報住址手續,請選擇正常工作日前往辦理。

方法2:通過郵局寄件辦理
填寫上報表格,上報人簽字確認。
準備16.5cm×23cm的信封,貼上10泰銖郵票,上報者的收件地址須詳細填寫,以防移民局回寄資料時寄錯。
將1)中的表格和2)中的信封放入掛號信封中,到郵局寄掛號信至以下地址:??????????? 2 ???????????????????????????1 ??????????????????????? ?????????????????????????? 80 ??????????? 120 ???? 3??????????????? 7 ?????????????????????????????????????? 10210,請保留好掛號信的憑證單。方法3:通過網絡在線辦理
打開網址“www.immigration.go.th”、點開“??????????????????(上報居住地址)”并注冊,工作人員檢查完畢并批準后會發送使用編號和密碼至注冊郵箱。
可在www.immigration.go.th中下載居住地址上報表格。
登入系統后可下載TM.30表格和上報居住地址手續辦理手冊。

若親自前往辦理或通過郵局寄件辦理,在填寫TM.30表格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接待外籍人士入住的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須完整填寫TM.30表格中的2個部分(2張),在第1部分中填寫屋主、房主、公寓/酒店等管理者的信息,在第2部分中填寫入住外籍人士的信息,主要參考護照填寫,因此前有外籍人士入住前填寫資料不正確,填寫請選擇手寫或打印,手寫時英文用大寫。
請特別注意如下事項:
填寫入住外籍人士姓名時,名字、中名、姓須清楚間隔開來。
若入住外籍人士的護照號前面或后面有文字/字母,也要填寫完整。
按照夾在外籍人士護照中的入境卡(TM.6表格)填寫入境卡序號。
若護照號有文字也要一并填寫。
入境日期是指外籍人士進入泰王國當天的日期,入住公寓、酒店、房屋、民居等的日期在“外籍人士入住上報”內容所在面填寫。工作人員將檢查TM.30表格,若所有信息填寫正確,工作人員會將表格下方的指定部分撕下交給上報者保管。旅游攻略http://www.936579.cn

1、這條規定是這樣的,這條法律針對的對象,是整個泰國境內的外籍人員,包括曼谷和所有外府;
2、這條法律針對的,是持任何種類簽證入境的每一個外籍人員,無論是旅游、工作、還是留學;
3、無論你是住酒店、住宿舍、住公寓、買房子,都在本法覆蓋范圍之內。
4、需要向移民局申報外籍人員信息的,原是泰國屋主——但在屋主不愿出面的情況下,你必須親自動身前往移民局,或通過網絡和郵局進行報道。

當然,以上四條,只是“字面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泰國各地移民局的要求又各有不同,實際情況是怎樣呢?根據目前的觀察,大致是這樣的。
第一、在泰國各地,跟團旅游的游客,不在此項規定的執行范圍之內,由于酒店在理論上都會向移民局匯報,加上泰國絕對不可能讓時間緊湊的游客花上半天的時間去移民局到此一游。
因此,這項規定,只針對留學、務工人員,以及其他在泰長期居住的外籍人士——游客不在“24小時報到”的執行范圍之內。
第二、在泰國各地,這條規定只會對在泰停留超過90天的外國人實施實際的“懲罰”。
在清邁,入境居住的外籍人士,如果24小時之內不去報備,將罰款1600銖。在曼谷,目前會被罰款800銖。但是罰款只在外籍人士下一次去移民局辦理續簽、或90天報到的時候才會執行。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泰國居留的時間不超過90天,也就罰不到你了。
如果你住自己租房子、民宿或者住朋友家,時間超過3個月,入境24小時內要向移民局報到,不然就會在90天報到時遭到罰款。
第三、在曼谷地區,親自前去進行地址報備的外國人,需要攜帶由房東提供的有效地址證明。也就是租房合同、房東房產證(戶口本)、以及房東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你能夠與房東達成共識,讓他去替你報備,當然最好;
如果房東不去,那么你就要向他討要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在租房時房客應該也留存了),以備取用。
還有,最好提前下載,填寫TM30表格。
第四、如果你離開居住地到外地超過一天,一旦入住酒店,必須在48小時之內向居住地移民局或警署報道。

一項原本被“封印”的規定,似乎已然在泰國全面執行。
從意圖上看,泰國移民局此舉,實際上是“大力清查在泰非法外國人”的一個組成部分。既然非法務工、工作與簽證種類不符、簽證超期、乃至于90報道沒去——這些都成為了泰國警方和移民局大力打擊和清查的對象,那么“24小時入境報道”的復活,自然也是題中之意.
如果泰國警方和移民局,掌握了所有外國人的居住地,那么一旦查起來,不是更容易了?無論如何,許多云里霧里的外國人,要被狠狠罰一筆了。

各位中國同胞,如果你不是住酒店的中國游客,在泰國居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話——那就要注意了:
無論你在哪里,在入境泰國的24小時內,要去移民局報個到;提前準備好你租房的證明文件,以備隨時取用;如果你沒有去報,那么,請做好下次去90天報到時,被罰款800銖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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